共同持有最普遍常見的兩種情況,就是繼承和情侶或家人共有的情形。不過由於情侶在法律上,就是陌生人的關係,所以在法律的保障上並沒有那麼周全,因此若是以情侶共有的情形上來說,其實限制與風險還是相當高的,所以在決定一起購屋之前,一定要先多加了解喔~那麼今天就帶大家一起來看,情侶共有房屋的3種限制,以及2招教你保護自己的權益。
情侶共同持有房屋的3種限制
- 使用掉兩人的首次購屋權:共同持有會使用掉兩人的首次購屋權,因此在之後若想要再買一間房子時,就會變成第二屋。而第二屋目前以六都+新竹而言,最多只能貸款八成,且沒有寬限期。
- 貸款增信兩人信用狀況:共同持有的情況之下,到銀行申請貸款時,銀行會同時考慮雙方的財力情形,選擇願意放貸的額度。如此一來,若是兩人的信用狀況都良好,那當然是加分。然而若是其中一方有債務(學貸也是一種債務),或是曾有延遲繳納信用卡費用的行為,那麼對於兩人的貸款額度就會產生負面影響。
- 代書相關費用增加:由於採用共同持有的形式,因此權狀都是要跑雙倍的程序,因此代書費當然也會高一些,想要共同持有的朋友們要注意到這點喔~
共同持有房屋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?2招傳授給你!
- 找公證人登記:法院都設有公證人,你可以將雙方的付款條件以及每月的付款方式註記清楚。另外也能事先約定若是日後要處置此房屋,錢應該怎麼分配。由公證人事先擬定,日後若產生糾紛也較為有保障。
- 申請預告登記:若是找了公證人還是不夠放心,擔心對方偷偷賣掉房子,那麼建議可以申請預告登記。做好預告登記的設定之後,若是哪天共有者要把房子移轉給第三人,則銀行一定會事先通知你,且需要徵求你的同意,如此一來可以有多一層保障。
根據專家的建議,由於情侶共同持有限制多,也有許多需要事先釐清的事項。因此建議若是有規劃步入下階段的情侶,也就是已經有了結婚的共識,那麼不妨先去登記結婚,再來買屋也不遲。因為台灣現行法規以婚後財產採共有制為大宗,因此若是有先行登記,不論房子登記在誰的名下,都能共分一杯羹,如此一來更有保障,而且也能省下預告登記、跑公證種種繁瑣的流程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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