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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提前解約一定要賠償房東嗎?發生6種情況免賠!

租屋提前解約一定要賠償房東嗎?發生6種情況免賠!

租屋最怕租約未到,卻因為各種原因需要提前解除租約,而要賠償房東高額違約金。除了租屋契約上雙方有約定好「得任意終止租約」,否則大部分的租賃契約都規定租客提前解約要賠償兩個月的租金,不過在某6種特殊情形之下,租客若能提前一個月備妥證明,並書面告知房東,是可以無償提前解約的喔!那麼趕緊一起來看看~

6種租客可以提前解約且不需賠償房東的情形:

  1. 租屋帶有可能危及租客或同居人安全或健康的瑕疵:若在簽訂租屋契約後,發現租屋本身含有重大瑕疵且會危害居住者安全或健康,如房子有結構性問題,或是租屋本身為海砂屋、輻射屋,租客可以提出證明,並要求提前解約。而若情況危急,也不限制須在一個月內通知。
  2. 租屋因不可抗力因素損壞,以致無法繼續居住:如遇地震、颱風、土石流等不可抗力因素,使得租屋受到損壞或是缺少重要部分,導致無法居住,租客也可以提出證明要求提前解約。
  3. 租屋中的居住必須設備損壞,告知房東卻一直不協助修理:若租屋處的居住必備如冷氣、水龍頭有損壞情形,致使不能正常使用,且租客已告知房東,房東卻不協助修繕,這時租客也可以提出提前解除租約的需求,即可免付賠償金解約喔!
  4. 租客因生病或意外,需要進行六個月以上的長期療養:若租客因生病或意外,需要六個月以上的療養期,則在出示需要六個月以上之療養診斷證明,就能提前解除租約。
  5. 第三人對租屋主張權利,導致租客無法居住:若有其他人對租屋同樣主張居住權利,使得租客無法依約居住,則同樣可以提出提前解約的訴求。實際例子如房東一次簽約多人,使得第三人同樣主張其有租屋權利。
  6. 租客死亡,繼承人想提前解約:若在租屋契約期間,租客死亡,而其繼承人不想繼續承租,就能主張終止契約,且不需要支付違約金。

以上就是6種租客可以提前解約的情況,若是真有提前遷出的需求,可以先確認自己是否符合以上幾種情形,以免危害到自身權益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