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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月鬼門開好害怕! 教你如何買屋避凶宅!

七月鬼門開好害怕! 教你如何買屋避凶宅!

七月鬼門開!每年這個時候關於靈異事件的傳聞及故事害怕程度都會大大提高,而平常買屋的時候相信大家也不想碰到相關的事情對吧!那麼今天小編就要教大家買屋如何避免凶宅,以及不小心買到凶宅應該要怎麼辦!

  1. 我不想買到凶宅!避開凶宅4撇步!
  • 第一招-鄰居打聽,上網搜尋:除了首先要找好房仲能夠有保障除外,看房之前也可以上網搜尋一下房子附近相關新聞或傳聞,或是在看房的時候,可以向轄區警員、管理員以及鄰居打聽有關物件的大小事情,會更有保障喔~
  • 第二招-帶朋友一起觀察更放心:如果對自己前往觀看不放心,可以請地理師或命理師陪同觀察,或是不想這麼大費周章,可以帶一到三歲的小孩子、狗或是體質敏感的朋友一起前往,因為這類人對於這類事情較為敏感,會有反應,因此若是有況不對勁也要注意。若是只能自己看屋的話,在空間中覺得特別陰涼或不舒服,也要相信自己的直覺,多加考慮!
  • 第三招-進屋觀察停看聽: 我們在看房的時候,首先先觀察房子外觀及內部房間抽屜、床頭等地方,四周有沒有避邪物品,或是符咒等鎮邪物品,若是有可能要多注意!因為家裡通常不會無緣無故擺放這類物品。或是有家中有某一塊裝潢或油漆顏色不一樣,可能也要特別注意,或許是屋主對於發生案件過後做的處理。
  • 第四招-訂定條款留後路: 比起上面兩招,最後這一招在法律上更能保護自己。專家建議,在簽約前務必要求賣方及房屋仲介在「不動產說明書」上面的「本建築物在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有發生兇殺等非自然死亡」的欄位翔實際記載及勾選,也可以在備註欄位協商註明,其他解除契約賠償等事宜。
  1. 不小心還是買到凶宅了……該怎麼補救呢?

如果已經把能做的都做了,還是不小心買到凶宅應該怎麼辦呢?依照法院認定,構成兇宅有下列條件,(1)賣方持有房屋期間,發生兇殺或自殺事件(2)陳屍在屋主專有部分(3)在屋內有求死行為。

下列兩個方法可以讓你在不小心買到凶宅後進行的自保方法:

  • 向賣方解除契約或是減少售價: 房屋若為凶宅,屬「交易上之重大瑕玼」,依據民法第354條、第359條,買方可以解除該買賣契約或是請求減少價金。如果賣方明知卻故意不告知該屋是凶宅,依民法360條,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。

另外除了房屋的價金的之外,買方因為該屋可能之前還支出了相關的地價稅、契稅、房屋的相關費用(油漆、修繕費用)、仲介費等等相關費用可依據民法第227條,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,致為不完全給付者,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。

另外如果賣方有故意為不實的說明(謊稱非凶宅),使買方陷於錯誤錯誤而為該買賣契約的話,買方可依民法第92條之規定,撤銷買受之意思表示,而後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的規定,請求返還買賣價金。

  • 向仲介公司要求賠償: 不動產的經紀人負有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履行契約之義務,而是否為兇宅是交易上之重要資訊,經紀業者有義務告知。所以如果有可以歸責的事情發生,買方可依民法第227條或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之規定,請求損害賠償。賠償的內容則包括房屋買賣價金及仲介費、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費用、稅款、修繕房屋費用及另覓住處的房租費用等等。

*以上資訊來自新北市政府法制局

希望大家看完上面資訊對於買屋避開凶宅這件事有更多了解,除了一開始找有信用保障的房仲除外,也要做足功課多打聽才能更好的避免!在加上上面的方法,相信一定可以大大的降低預到凶宅的機率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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